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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获得感 增进幸福感——九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
时间:2015-12-22    来源:中药系    作者:

“十二五”即将收官,“十三五”正待起航。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为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跃绘出了美丽蓝图,提供了现实路径。不仅顺应了百姓的获得期许、人民的幸福愿景,更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呼应激荡。

什么是全面小康?答案在一个个数字里、一项项指标中,但归根结底,在人民生活里,在百姓感受中。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省委书记王儒林在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强调,“以强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重点,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获得感不会从天而降,需要我们付出实实在在的辛劳;幸福感也不会凭空而来,需要有更多获得感来转化。所以,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建立在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上,并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改革和发展依旧是我省目前最大的现实,也是富民强省的第一要务。只有先把蛋糕做大,才能惠及更多方面更大群体。

首先,要把就业创业作为最为紧迫的任务。就业是民生之本,同时又与创业密切相关。创业不仅是自己谋业,而且能帮助更多人就业,同时也是物质财富的源泉、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就业充分、创业有成,才能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从而提升获得感、增进幸福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狠抓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扶持政策落实,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其次,要让托底政策覆盖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提升获得感,增进幸福感,也是如此。既要体现民生最重,也要突出共享主题。不仅“决不让一个地区掉队”,而且“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遇到的生产、生活难题必然会更多,这就更需要来自全社会的关心和照顾。 对各级政府而言,既要优先保证民生刚性支出,不断提升全民教育、医保和养老等水平,也要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要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重要公共产品。古人重视安居乐业,今天我们决胜全面小康,这一点同样不容忽视。获得感是由习近平总书记首先提出,它比幸福感更直接、更贴近,也更显而易见和方便考核。从二者关系看,获得感能够转化为幸福感,没有获得感就谈不上幸福感。扎实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特别是采煤沉陷区治理,既是提升可触摸、能考核的获得感,也是增进最基本、最实在的幸福感。不仅需多措并举,而且要举一反三,解决更多群众最关心的身边急事难事。

第四,要把社会治理延伸到最容易忽视之处。获得感和幸福感,既需要物质生活的丰富和满足,也需要精神生活的充实和享有。不仅体现在劳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反映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多方面。所以,提升获得感、增进幸福感,还必须着眼于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等各方面力量,推进治理体制机制、模式平台等创新,统筹社会服务、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最大程度保证人民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第五,要把安全生产始终放在首要位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不仅属于自我和个体,而且牵动着家庭社会。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不仅关乎生命安危,更是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础。重视获得感、幸福感本身,就是敬畏生命,以人为本。所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啻是对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最大保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这一点,对我们山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共享发展任重道远。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这番话,说到了百姓心坎里,必将进一步释放民生建设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激励我们共同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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